学工部办公室:
1、部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收发文、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2、财务、人事、安保、卫生、刊物征订及固定资产的管理;
3、对外联络及来人来访的接待;
4、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
5、部门内部作风建设;
6、完善学生工作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科:
1、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
3、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分析,组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研究;
4、制定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培养计划,开展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和评优、奖励工作,负责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挖掘、塑造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工部文化工作坊、学生校卫队开展工作;
5、校内外新闻宣传、网站建设、湖工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管理;6、迎新、入学教育、学生军训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管理科:
1.负责制定日常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日常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行为教育与管理工作,周日点评与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调查核实学生违纪事实,教育、处理违纪学生;
3、学生宿舍管理与文化建设,指导学生寝室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4、负责开展学生创先争优和学风建设活动,主办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审定和表彰工作;
5、学生学籍异动的管理;
6.负责调查分析和研究影响学生稳定的因素,定期或不定期地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处置不稳定事件的工作预案;负责预防处理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各类突发事件;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民武装部:
人民武装部在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领导下工作。
1.负责制定国防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国防教育工作,配合宣传部门抓好全民国防教育;
2.制定学生军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开展军事理论教学与研究;
4、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5、负责民兵的组织建设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业务学习,动员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6、军校共建,加强与部队联系与交流;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业务规范。
2.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及资助网相关内容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3.归口统一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借款、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以及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
4.负责全校年度贷款、勤工助学等专项拨款的预算工作;提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监督资助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多渠道筹措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费;
5.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开展资助政策和大学生诚信教育宣传,开展勤工助学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助理委员会和春晖义工服务队开展工作;
6.指导、监督、检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督促学院落实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7.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学生事务工作计划,完善学生事务办理的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学生事务工作培训和指导,提高学生服务效能;
3、为学生办理学生证、优惠卡;
4、办理学生投保、医疗理赔等事务;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开设心理健康课,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 负责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编印《湖工心语》报及其它宣传教育资料,管理湖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4.负责心理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培养,协助学院开展学生骨干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指导朋辈心理辅导小组开展工作;
5.负责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利用电话、网络等形式及时为学生提供心理帮助,为学生健康成长排忧解难;
6.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分析学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与心理需求,撰写调研报告;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实施危机干预;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