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公示审核推荐、网络投票、现场答辩、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定,拟授予蓝冰清等10名学生“十佳心理委员”荣誉称号,吴江琳等77名学生“优秀心理委员”荣誉称号。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电话:0712—2345909 邮箱:847153928@qq.com
附件:
1.2024-2025学年度“十佳心理委员”名单
2.2024-2025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11月11日